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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October 22, 2011

地方发债:毁灭的种子?

地方发债:毁灭的种子? 经国务院批准,在历经两年的中央"代发代还"的过渡之后,决定自2011年开始,上海、浙江、广东、深圳四个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。四地可以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,自行组织发行本地区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。2011年政府 ... 地方发债:毁灭的种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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